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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沈丘县荣膺“省级文明县城”荣誉称号

    信息发布者:w724596800
    2016-11-02 10:57:51   转载

    近日,从河南省文明委传来喜讯:“河南省文明城市、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和河南省文明村镇、创建工作先进村镇”评选名单揭晓,沈丘县被命名为 “河南省文明县城”,沈丘老城镇西关行政村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村镇”荣誉称号。
        “省级文明县城”评选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,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,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,省文明委决定,授予沈丘县等22个城市(县城)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、郑州市二七区等10个城区河南省文明城区称号;授予三门峡市等15个城市(县城)河南省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称号、洛阳市西工区等3个城区河南省创建工作先进城区称号;授予沈丘县老城镇西关行政村等100个村镇河南省文明村镇称号、登封市君召乡等96个村镇河南省创建工作先进村镇称号。其中,我县荣获“河南省文明县城”称号;沈丘老城镇西关行政村荣获“河南省文明村镇”称号。
        近年来,沈丘县委、县政府站位前沿、抢抓机遇,持续求进、务实重干,坚持把创建文明县城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、提升县城品位形象、提升综合竞争力、提升发展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,严格对照 《河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》 总体要求,强化措施,统筹推进,狠抓落实,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务实发展、跨越发展,为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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